为了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12月18日下午2点,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在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部在人文楼800会议室举办了2019年第5次集体备课会,教研部8位老师及2018级、2019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思政课后备人才计划硕博生参加会议。本次会议邀请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陶盈副教授分享法律知识教学经验。在教研部主任张智副教授的主持下,到场的各位老师围绕“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陶盈副教授以“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培育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为主题分享了教学经验。陶老师结合自己在法学专业课教学中,通过组织学生课上赏析民商事法律的视频片段,引导学生从影视作品中的民商事法律现象出发,分析其中的民商法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以及具体适用规则,训练学生处理法律问题的思维方法,培养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提高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法律的积极性,树立法制观念和权利意识,提高法学素养和实践能力。陶老师认为,法律植根于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反映在影视作品的情境之中。基础课“法律基础”部分可以通过寓教于乐、深入浅出地讲解生活中常用的民商事法律知识,让学生理解民商法与现实生活的密切关系,提高学习法律的积极性,逐步培育学生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
兰洋博士探讨了在“基础”课上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拓展即教师的专业性问题、“基础”课与法律课的区别即如何从政治性层面把握教学的度的问题,以及在案例教学中如何兼顾整体性引导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
任劭婷博士提出目前教学过程中存在教学素材比较老旧,无法应对法律条文更新速度的问题。对此,陶盈副教授建议在教学过程中不要细到法条,应当将教学重点放到普遍规则和原则上,引导学生了解不得不知的法律知识。
陈锡敏副教授认为,“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应该多关注法治思维和法律思维的培养。同时,陈锡敏副教授指出,“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应当关注法律如何与政治相结合的问题,特别提出了要在教学中重视宪法教育,讲好宪法相关问题。
张苗苗博士认为,法理课与“基础”课两者的侧重点是不同的,思修课老师不需要传输专业知识,而是应当引导学生对法律产生亲近感培养法律思维。“基础”课教学一定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把握教学中的重点内容。
安丽梅博士提出了在中华传统文化中特别是法家也有很多法治思想,她借由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君子一诺精神与现代法律中的契约精神区别的例子,认为也可以从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切入,纵横比较,讲好我们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邱吉教授指出,在“法律基础”的教学方面,长期以来我们很用心很用功,但是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Bug”,主要还是涉及到这部分知识在这门课当中的定位问题以及通过教学我们需要达成什么样的教学目标的问题。思维的建构是很难的,仅仅靠几堂课是不够的,法治思维的建构更需要在部门法的基础上积累起来,在思修课上不太可能实现,甚至连兴趣的培养在短时间里也无法做到。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带给学生一些感受,传输一些观念和概念,引导学生认识未来生活中会遇到的问题。此外,邱吉教授还表示陶盈副教授的经验分享也在教学方式方面给我们带来了启示,我们的教学不是简单的案例教学,而是应当用好教学案例,要充分点评和分析好教学案例来达到教学效果。
教研部主任张智副教授最后做了备课会总结,他首先感谢陶盈副教授的经验分享,认为陶老师的精彩讲述和大家的充分研讨对进一步提升“基础”课“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质量大有裨益。同时,也提出,“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要有一桶水”,教研部各位老师要在今后的工作和教学中加强法律知识的研习,提升专业素质,提高教学本领。
集体备课会是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部为打造具有人大特色和水平“思政金课”的一项重要制度。2019年以来,教研部围绕“基础”课教学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举办了5次集体备课会。教研部的老师们通过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问题的集体研讨、分享和切磋,实现教学经验、教学资源、教学手段的共通共享,有效地提升“基础课”的教学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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