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原著 学原文 悟原理丨第四十六期本科专业文献研读活动成功举办

    2025年4月16日,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十六期本科专业文献研读活动在立德511教室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侯衍社老师主讲,研读文献为《哲学笔记》。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党史党建学院等30余名学生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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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衍社老师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两大观点与三大规律切入,指出本次研读的核心内容包括: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一般与个别的辩证法,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以及辩证法体系的构想与哲学史研究方法论。

    侯老师首先指出,列宁关于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经历了较长形成过程。起初,列宁将辩证法的对象内容理解为对立面的统一与斗争。随后,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的批判性研究,列宁阐发了“辩证法的十六要素”,提出了对立统一学说是辩证法的核心的观点。1915年,列宁在《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中进一步深化认识,将辩证法的实质明确归结为对立统一规律。老师强调,列宁扬弃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外壳,实现了关于辩证法的认识由结构到实质的跨越,深化了对对立统一规律的认识。对立统一规律不仅是理解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等规律的基础,更是把握全部辩证法范畴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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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介绍完思想形成过程后,侯老师分析了《哲学笔记》中一般与个别的辩证法思想。列宁认为,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本质为对立统一关系。一般与个别是对立的两个方面,同时一般与个别又因其相连而存在,具有同一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既属于唯物辩证法范畴,又具有认识论的意涵。

    然后,侯老师阐释了为何“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老师指出,列宁认为逻辑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学说。作为认识对象的外部世界的运动、发展决定了人的认识必须是发展的。客观的辩证法决定主观的辩证法,进而决定了逻辑学、辩证法和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

    在此基础上,侯老师阐明了列宁关于辩证法体系的构想。“唯物主义的逻辑学、辩证法和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的思想是构建辩证法体系的基本原则。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对辩证法体系构建具有根本意义。“考察的客观性”是辩证法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也为整个体系奠定了唯物主义基础。辩证法的“十六要素”是关于辩证法体系的整体设想。侯老师指出,虽然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尚未完成一个系统化的辩证法体系,但这一探索本身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创造性发展。

    最后,侯老师介绍了哲学史研究方法论。他指出,研究哲学史时,必须坚持唯物主义哲学立场,把辩证方法贯彻于哲学史研究,以实践观点作为哲学史研究的重要方法。

    在本次文献研读活动中,同学们积极参与、用心倾听。通过侯衍社老师系统深入的讲解,同学们对《哲学笔记》相关问题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对唯物主义辩证法认知更加清晰。经过这次文献研读活动,同学们学术视野进一步开阔,专业学习热情更加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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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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